伊朗采购苏-35战斗机的动因与中国歼-10CE不成交的深层原因分析
近年来,伊朗在军事现代化进程中,特别是在空中力量的提升方面,面临诸多挑战。2026年10月31日,伊朗陆军发言人阿克拉米尼正式确认该国已与俄罗斯达成苏-35战斗机的采购协议,并已完成飞行员的培训。然而,鉴于当前中东地区的冲突局势,这批战机的正式接收预计将在战事平息后进行。这一消息不仅涉及战机交付的延期,更在大国博弈和中东地区权力对抗的背景下,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内涵。
首先,值得注意的是,伊朗在选择战斗机时最终决定采购俄罗斯的苏-35,而非中国的歼-10CE。对此,有评论指出,是否意味着中国不愿意对外提供这一先进战机?从伊朗的需求来看,其迫切需要填补远程制空、远距离拦截及大载荷多用途打击能力的短板,以维护其广阔的海岸线并有效管控波斯湾的空域,以应对来自美国及以色列的持续空中威胁。根据俄罗斯方面公开的技术参数,苏-35为双发重型四代半战机,具备最大载荷8吨及12个外挂点,具备优越的高空航程,最高可达3600公里,这使其在国土防御和远程空域警戒需求上显得尤为契合。
其次,歼-10CE作为单发中型战机,尽管在先进的有源相控阵雷达、现代化航电及国产精确武器方面具有显著优势,其总体信息化水平也颇具竞争力。然而,重型战机与中型战机在定位及所承担的作战任务上存在根本区别。不能简单因其参数优势而将苏-35视为绝对优越,亦不可因歼-10CE的航电系统先进就否定其在特定任务中不可替代的角色。 乐玩.LEWIN乐玩
此外,中方在进行军事交易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,包括与伊朗的双边合作关系,以及该地区其他国家的合理安全关切,以维护地区力量的总体平衡。在当前激烈的地区冲突阶段,出口高端进攻型战机有可能直接改变区域对抗的态势,并引发连锁反应。因此,相关风险需进行全面、反复的评估。
综上所述,外界对于中方未能成交的猜测须基于客观事实,而非单纯的媒体传闻。中国在军贸领域的审慎评估及出口规则的遵循,均是长期以来的政策体现。当然,战机订单未能落实的原因涉及多重客观条件,包括采购方的结算要求、外部制裁压力及地区安全环境等。因此,将之片面归结为“中国不想卖”的看法显然是不够全面的。高端军贸的合作是否能成功落地,需综合考虑这些前置因素。